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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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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要闻
2025年12月10日

一周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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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县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共受理市民来电3921件,其中县长公开电话3679件,承办市长公开电话242件。

关键词:未成年人租借共享电动自行车

市民邵先生来电反映,在桐庐街头发现小象、美团、滴滴等品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租借使用、且在骑行过程中未佩戴头盔的现象,具有较大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切实禁止未成年人违规租借共享电动自行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目前,桐庐县内共享电动车运营已严格执行此项法规,将用户注册和使用门槛统一设置为年满16周岁。用户首次使用时必须完成实名信息登记及人脸识别验证,确保人证一致,从技术上杜绝未成年人直接注册租用。针对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借用他人账号租车等情形,该局已要求各运营企业持续完善身份核验机制,防范账号转借、冒用等行为,并严格执行“未规范佩戴头盔无法启动车辆”等安全规则,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

关键词:行人横穿马路

市民盛女士来电反映,桐君街道迎春路(新华书店路段)行人横穿马路现象频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议相关部门在该路段中间加装隔离护栏,以减少随意穿行。

县公安局核查后回复,为提升城市景观风貌与道路空间通透性,该路段此前已拆除原有护栏。针对市民反映的行人横穿马路安全隐患,该局已与交警部门协调,将加强电子抓拍与高峰时段现场劝导,规范行人通行行为。下一步,还将结合交通实际和安全需求,统筹研究护栏等设施设置方案,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秩序与环境。

记者 金黄璐敏 通讯员 柯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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