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届桐庐县道德模范选树宣传活动启动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在桐庐这片土地上,从不缺凡人善举的温暖、坚守初心的担当。为挖掘身边榜样、弘扬文明新风,我县将启动第六届桐庐县道德模范选树宣传活动,诚邀全县人民共同寻找身边的“道德星光”!
类别设置
本届道德模范选树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共选树不超过10名。
选树标准
1.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群众公认。
2.类别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助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参与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崇尚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注: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选树。获得过县级及以上道德模范或相当荣誉者,原则上不参加本次选树。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不推荐各类团队(团体)、县管干部及以上职务职级人员。见义勇为类别候选人需由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见义勇为行为。
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企事业各单位按照选树标准和要求,积极推荐本地、本单位符合标准的候选人。推荐前要充分征求候选人本人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核考察,于12月12日前将《桐庐县道德模范推荐表》报送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字材料要切实做好审核把关,确保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
2.群众推荐
市民群众自荐和推荐其他候选人时,应认真填写《桐庐县道德模范推荐表》(群众推荐可不盖章),注重提炼人物主要事迹特征和感人之处,捕捉人物细节,充实人物形象,于12月12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电子邮箱:28588661@qq.com
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98号 三号楼宣传部204室
联系人:郎军军 0571-8954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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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道德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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