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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二拍

交警“硬气”判责为何获赞?法规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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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轶润

近日,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引发全网关注。上海一名骑自行车女子横穿马路时与机动车相撞,交警判定骑行女子全责。面对家属“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质疑,交警明确回应:“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

这起事件引发热议的背后,是交警传达的“交通法规面前无特权”的理念。

从法律角度看,交警的判罚有充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视频中机动车在车道内正常慢速行驶且已刹车停下,确实没有过错。交警不再遵循“和稀泥”式的调解思维,而是严格依法认定责任,这体现了执法进步。

网友一边倒的支持声音也折射出公众心理的转变。长久以来,部分行人和非机动车主存在“我弱我有理”的观念,认为机动车无论如何都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这种思维既纵容了违法行为,也扭曲了公平正义。人们为这次判罚点赞,实质上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拥护,是对“谁违法谁担责”这一基本规则的期待。

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家属会自然而然地提出“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疑问?这反映出过去一些交通执法中存在的“和稀泥”现象:为快速解决纠纷或同情“弱者”,让无过错方承担部分责任。这种做法短期内似乎“化解了矛盾”,长期却损害了法律权威,甚至变相鼓励了违法行为。

事实上,真正的“保护弱者”不应体现在责任划分的偏袒上,而应体现在完善道路设施、加强安全教育、强化保险保障等方面。让守法者得到保护,让违法者承担责任,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这起事件传递了正确的理念: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都是交通参与中的平等主体,遵守规则是每个人最基本的责任。只有当规则得到一致执行,每个人才能真正安全地使用道路。

交警的“硬气”执法值得称赞,但我们更期待这种依法判责能够成为常态,让“谁违法谁担责”成为社会共识,共建更加安全、有序、公平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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