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版:融杭接廊

2025年09月01日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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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2号)及《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庐县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桐政办函〔2024〕1号)的规定,现将我县低效再开发地块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规定,公示期为5日,在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该地块若有异议,请与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经县政府批准后,按照规定与拟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联系电话:0571-89546713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日
◎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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