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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7日

已有8户家庭提取使用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也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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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珊婷)8月5日上午,市民钱女士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咨询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详细了解办理条件和所需资料。

钱女士介绍,经过居民们集体协商,其居住的小区盛泰广宇在整幢单元楼加装电梯,加装电梯及附属设施费用共计40余万元,她实际分摊的费用约18000元。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电梯款,让钱女士直言很方便。

2018年8月,杭州市出台政策,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多层普通住宅加装电梯,排屋、别墅内安装电梯不适用),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截止至电梯验收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安装费用。公积金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窗口负责人高凯举例说:“比如2024年5月验收的,2024年5月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账户余额不足的,到2025年5月底前还能再提取一次,但是两次提取合计金额不能高于实际分摊的安装费用。”

符合提取条件的市民可以到窗口申请,需要提供房屋不动产证、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协议中注明分摊金额)、电梯检验报告、身份证件、银行卡(或银行卡号)等。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加装电梯支出的,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电梯检验报告上的制造日期在2020年12月1日(含)后的,在现有的基础上,父母、子女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办理时另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截至目前,我县已有8户家庭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想要了解更多信息的市民可以拨打桐庐公积金热线123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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