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版:融杭接廊

2025年04月18日
桐庐县消防救援大队催告书送达公告
桐消催字〔2025〕第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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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桐画餐饮厅:
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桐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90号)确定的义务,我大队于2025年4月15日依法作出《催告书》(桐消催字〔2025〕第00000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该文书,现根据《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公告送达。《催告书》经《今日桐庐》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桐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4月15日
◎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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