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版:综合

2025年01月15日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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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2号)及《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庐县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桐政办函〔2024〕1号)的规定,现将我县低效再开发拟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权宗地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规定,本协议出让公示期为5日,在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该拟协议出让地块若有异议,请与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经县政府批准后,按照规定与拟受让人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电话:0571-89546713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5日
◎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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