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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24年10月29日

高层住宅小区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

安全意识岂能“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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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本报记者)10月23日上午,县融媒体中心“大眼睛”栏目组记者跟随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前往县城多个高层住宅小区进行走访,发现不少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

上午9点多,记者走进美伦美郡小区,发现小区内一楼架空层停放着多辆电动自行车,并张贴了“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处”的标志。然而,这些停放区域并没有明确的防火分隔,且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情况。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云都凤凰城。该小区架空层停放着不少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甚至在部分区域,墙上还标注着“本区域为小区小型电动三轮车充电停放处”。

“这种情况下,一旦电动车发生火灾,火势和浓烟将迅速向上蔓延,严重影响建筑内人员的疏散安全。”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朱杰告诉记者,如果需要在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则必须按照充电场所的标准去改造,增设硬隔离区域,将烟感、喷淋等消防设施配备齐全。

走访中,记者注意到,这些小区内并非只有架空层可以停放电动自行车。小区的地下车库设置了足够大的电动车充电区域,且充电设施更为齐全、规范。但在这里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却寥寥无几。

有专用停车区域,为何业主不愿停车?“因为地下停车库离电梯太远,大多住户只有在需要充电的时候才会去停车库,平时为了方便,一般都停在门厅附近。”一位路过的小区住户表示。

“电动自行车火灾具有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生大量有毒烟气等特点,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广大居民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架空层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朱杰表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的监管力度,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合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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