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版:警世录

2024年07月09日
调解在身边
房产起争议 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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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要】
近期,江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房产宅基地纠纷。
2005年8月江南镇某村村民方某甲申请农村建房用地审批,因根据当时政策,其家庭成员共计三人只能审批100平方米,后方某甲在征得其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将其父方某乙一家也一同纳入审批,共审批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并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后房屋以方某甲为户主,由其与妻子共同出资建造,其父母及他人未出资。后来,方某甲父母先后去世,方某甲兄弟姐妹之间对该房屋产权产生争议。几方协商未果,不久前,共同向江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江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老李和小张在接到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立即组织展开调解工作。在初步了解案情后,两位调解员考虑本起纠纷涉及家庭成员较多,首先分别联络各方当事人,展开“背靠背”了解。在充分倾听各方心声并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调解员又组织家庭成员代表,“面对面”就争议事实进行厘清,并就双方亲情关系进行说和。
【调解结果】
在两位人民调解员耐心调解下,经过多轮“背靠背”“面对面”协商,多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方案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协议根据事实和几方意愿约定了房产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通过人民调解工作,一起家庭之间的房产宅基地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县司法局供稿 记者 金轶润 整理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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