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版:综合

2024年06月18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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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关于全面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及工作指引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1日零时起,新增启用桐庐县不停车称重和“非现场”电子抓拍系统3套。特公告如下:
一、启用桐庐县境内不停车称重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根据车辆轴数超限认定标准)等扰乱非现场检测秩序的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信息采集路段:
二、此次新启用设备检定依据:JJG907-2006。
三、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处理地址:桐庐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所属各执法中队。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3日
◎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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