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庐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桐政办[2015]53号)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工作,现将我县2019年度商业和其他行业在行业平均亩产税收以上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一、2019年行业平均“亩产税收”
二、2020年企业分户“亩产税收”
三、对所属行业、亩产税收、减免幅度等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纳税人,以及2019年属于两大行业且亩产税收在行业平均亩产税收以上但不在公示名单中的纳税人,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主管税务分局、税务分所或桐庐县税务局税政一股(联系电话:64216876)反映,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减免优惠。
四、最终可享受减免2020年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以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工作联席会议确认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